許多人以為「綠色和平」只是環保團體,但其實綠色和平在德國從2000年起至今,已銷售了17年的綠電給消費者。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(Greenpeace Energy)政策溝通主管馬塞爾(Marcel Keiffenheim)今天指出,第一年只有186名顧客,但是去年已有11萬5千位顧客,年售3.7億度電,營收超過一億歐元。目前台灣還沒有一座多數由民眾組成的「公民電廠」,就連曾號稱「公民風場」的澎湖風場都已熄燈。反觀,綠色和平在德國推動綠店銷售長達17年。起因是,90年代末期德國開始能源自由化,綠色和平本想當媒合者,但找不到適合的供應商,於是在1999年另外成立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。馬塞爾表示,綠色和平資金是民眾捐款,因次不能直接成立電力公司,因此另外募資來成立合作社。合作社員至今有2萬4千位,以出資佔比來看,綠色和平、在地居民與市政府各佔三分之一。馬塞爾指出,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所售的電,「百分之百是綠電」,八成是水力發電,二成是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。德國平均電價是每度30分歐元(約台幣10.5元),合作社賣給消費者的電價也接近德國平均電價,因此能夠吸引消費者。馬塞爾說,合作社只有一百名員工,不是什麼大公司,但是為了讓綠能電價能夠接近德國平均電價,「公司就必須非常有效率」。他開玩笑說,「在我們這邊,老闆是沒有車的」。馬塞爾指出,要推公民電廠,最重要的就是「公平進入原則(fair access)」。新興的綠能發電業者可以公平進入市場,不需要付比別人更高的電網費用,用電戶也可以自由選擇綠能業者,不用被輸電網業者強調說「沒辦法保證新的供電業者會安全」。另外,他建議政府不該採競標制,因為競標制對合作社或小型發電業者來說風險較高,大公司比較能承擔風險。馬塞爾說,以前德國有四大電力公司壟斷市場,現在有200多萬個電廠,使用權分散在100多萬個公民身上。德國的發電成本也因此達到歷史新低,公民電廠優點不僅是經濟,對於民主發展也有幫助。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(Greenpeace Energy)政策溝通主管馬塞爾(Marcel Keiffenheim)首次來台分享德國經驗。記者高詩琴/攝影 分享 facebook 綠色和平能源合作社(Greenpeace Energy)政策溝通主管馬塞爾(Marcel Keiffenheim)首次來台分享德國經驗。記者高詩琴/攝影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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